2022年“奔跑吧·少年”长沙市中小学生U系列乒乓球锦标赛 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 : 2022-11-23
来源:长沙市体育局
一、主办单位
长沙市体育局
长沙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长沙市体育训练竞赛管理中心
长沙市学生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
长沙市乒乓球协会
四、竞赛日期、地点
(一)竞赛日期:2022年12月3-4日。
(二)竞赛地点:长沙市体育训练竞赛管理中心乒乓球馆。
五、参赛对象
以学校或俱乐部为单位参赛,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名额:U17组、U14组、U11组、U8组各代表队各组别限报男、女运动员各5人。
六、竞赛项目
(一)U17组(男、女):单打。
(二)U14组(男、女):单打。
(三)U11组(男、女):单打,团体。
(四)U8组(男、女):单打,团体。
七、参赛办法
(一)年龄组别
U17组:15—17岁(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
U14组:12—14岁(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
U11组:9-11岁(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
U8组:7-8岁(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出生)。
(二)运动员资格
1.各参赛单位必须组织全队运动员进行身体检查,确认运动员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本项目比赛方可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2.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填写提交《自愿参赛责任书》(见附件1),所在运动队必需填写提交《运动队健康安全承诺书》(见附件2)。
3.长沙市户口符合参赛年龄的青少年、以户口本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依据。
4.以俱乐部报名参赛的参赛单位必须是在省市体育、民政部门备案登记且信誉良好,近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机关处分的俱乐部。
5.凡参赛运动员资格不符,一经查出,将取消其本人参赛资格及所代表的运动队比赛成绩。
6.运动员都必须办理保额20万元以上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赛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不能参赛。
7.已代表外省、市、区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8.凡报名参加长沙市中小学生U系列乒乓球锦标赛,将视同自愿在湖南省体育局注册为长沙市代表队队员,不再代表其他市、州注册参赛。
9.学籍在长沙的港、澳、台户籍和外省户籍的运动员报名参赛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必须于 2022年9月1日之前已有长沙市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中学、小学学校的正式学籍,且是在读的学生。
(2)外省户籍的运动员必须按照湖南省乒乓球项目运动管理中心 (协会)的要求签订《代表湖南注册承诺书》。
10.运动员不得跨年龄组参加比赛,每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规则、用球、服装
1.比赛采用由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2.比赛使用红双喜牌赛顶D40+白色三星球。
3.团体比赛三名上场运动员的服装要求按《乒乓球竞赛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统一服装(白色除外),上场运动员必须穿运动鞋。
4.团体和单项小组比赛视各组报名情况决定比赛办法。
5.种子选手原则:比赛种子选手依据2022年湖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乒乓球比赛(青少年组)单打参赛名次顺序决定。
(二)如遇特殊情况,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日程、赛制、场地及场序等。
(三)弃权、罢赛
? 1.弃权:
(1)正常弃权:赛前运动员确因伤病者,赛中受伤(或突发急性病)者,经市级医院或大会医生检查,证明不能继续比赛,属正常弃权,该运动员不得再参加本次比赛余下场次比赛。
(2)非正常弃权:除以上正常弃权范围外,其他均属非正常弃权。非正常弃权的运动员,不得再参加同一天内的其它项目的比赛。、
(3)特殊情况:根据出现的具体情节进行特殊处理。
2.罢赛:因运动员、运动队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中断,超过3分钟者视为罢赛。对运动员、运动队的罢赛行为,视情节给予取消比赛资格、通报批评等处分。
(四)申诉程序
?1.按乒乓球比赛规则申诉办法执行。申诉报告由申诉人、代表队领队签字后,报大会仲裁委员会处理,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
?2.代表队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进行申诉的,必须在该运动员首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申诉报告(必须附事实根据、佐证材料),由申诉人、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本项目资格审查组裁决。超出此期限,留待比赛结束后调查处理。
?3.关于技术申诉,采取当场比赛当场申诉的办法,申诉必须在该运动员该场该项比赛结束1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由该代表队教练员、领队签字报仲裁委员会裁决。
4.只受理书面申诉,不受理其他任何形式的申诉。
5.送交申诉报告的同时须交申诉费,申诉费每人每项10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此款;若申诉与事实不符,不退还申诉费,不得重复申诉。
(五)对参加比赛相关人员普遍开展反兴奋剂教育,加强反兴奋剂工作,防止发生涉及兴奋剂问题。
(六)对比赛中的违纪行为处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本规程已有规定的按本规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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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单项
各组别各单打按成绩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实际报名不足8人(含8人、队)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队)数(不含比赛中途退出、弃权以及比赛成绩零分者)减1录取名次。各组别单项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
(二)团体
各组别各团体按成绩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实际报名不足8人(含8人、队)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队)数(不含比赛中途退出、弃权以及比赛成绩零分者)减1录取名次。各组别团体前八名按18、14、12、10、8、6、4、2计分。
(三)团体总分
各组别按团体总分录取前3名并颁发奖牌。团体总分名次录取办法按各代表队参加比赛的得分多少排列团体总分名次,录取前3名。如总分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获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十、注册和报名
(一)运动员必须于2022年11月29日17:00前在长沙市体育训练竞赛管理系统(www.hncssports.com)上进行注册,注册成功者方可报名。
(二)凡参加比赛的代表队,于11月30日12:00前在长沙市体育训练竞赛管理系统(www.hncssports.com)上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
(三)领队、教练联席会议定于2022年12月1日上午9:30在长沙市体育训练竞赛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各代表队于领队、教练员联席会期间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各代表队所带资料不全、证件不符要求,不予参赛。
资格审查查验资料要求:
已经注册并通过资格审查运动员提交资料要求:
1.验证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
2.验证参赛人员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相关证明文件及保险证明;
3.《自愿参赛责任书》、《运动队健康安全承诺书》;
4.单位盖章的报名表(报名系统报名后下载盖章)。
已经注册但未通过资格审查运动员提交资料要求:
1.验证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
2.验证参赛人员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相关证明文件及保险证明;
3.《自愿参赛责任书》、《运动队健康安全承诺书》;
4.验证学校盖章的运动员个人学籍表一份(全国学籍系统打印);
5.单位盖章的报名表(报名系统报名后下载盖章)。
十一、参赛人员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参赛的领队、教练员、队医、运动员进入赛区时需提供48小时内由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报告,未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非绿码(黄码、红码)及发热的运动员和代表队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区工作或比赛。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各参赛单位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运动员报名
申报本人及同居家庭成员近14天内有无重点疫区旅行、生活史并签署本人姓名,方可报名参赛。
2.运动员赛事报到
运动员比赛当天到达赛事报到(签到)地点,需佩戴口罩,间隔1米有序排队等待,并出示个人湖南省居民健康码,未发现异常后进行体温检测,全部正常方可进行报到、参赛。
3.运动员个人防护措施
(1)外出佩戴口罩。运动员除进入赛场外的其他任何场合必须戴口罩;
(2)注意保持手部卫生,饭前便后使用洗手液、香皂流水洗手,或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进行手部清洁;
(3)禁止共享运动设备,如个人毛巾、水杯等。
4.参赛人员需服从相关疫情防控部门的管理要求;
5.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防控要求同上。
十二、裁判员
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长沙市体育局选派,其余裁判员由比赛组委会选调。
十三、经费
(一)参赛经费由各代表队自理。
(二)裁判员经费由大会承担。
(三)运动员因参加比赛出现伤、病而产生的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理,大会组委会积极配合代表队应急处理。
十四、大会设赛风赛纪组、资格审查组。
比赛监督电话:0731-85458278、18674897351(长沙市体育训练竞赛管理中心训练二部)89662986(长沙市体育局竞技与青少年体育处)。
十五、大会设仲裁委员会。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长沙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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